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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噪声检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8-13 作者:甘肃欣和检测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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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声音无处不在——从清晨鸟儿的鸣叫到夜晚城市的喧嚣。然而,并非所有的声音都是悦耳或有益的。社会生活噪声通常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它们不仅会影响我们的心情和生活质量,还可能对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本文将带您深入了解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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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一、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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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处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测量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

  当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下表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二、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内情况下,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

 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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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测量方法

一、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 对2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 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 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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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量条件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

三、测点位置

测点布设根据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当边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边界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当边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边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上述要求,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室内噪声测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 m高度处, 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的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 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 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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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量时段

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大声级。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 min的等效声级。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