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水质检测及饮用水检测的标准文件限制

发布时间: 2022-02-17 作者:admin 分享到:
二维码分享

饮用水检测工作至关重要,可以检测水质是否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饮用水检测标准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B5749-2006)、《饮用天然矿泉水》(CB 8537-2008)、《瓶装饮用纯净水》(CB 17323-1998)、《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瓶装饮用天然净水》《DB44/116-2000)、《饮用天然山泉水》(DBS 44/001-2011)等。本文主要简述以上标准的检测范畴与特点,汇总限量指标,用于规范饮用水行业。  




饮用水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2006)是针对生活饮用水检测的标准规范,主要用来检测自来水或者井水等水质,特别适用于在水质情况不太了解的情况下,此标准项目覆盖面广,能有效对水质进行判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中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饮用水检测常规指标涵括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包括企业和消费者常检测项目,由于范畴广,基本能满足需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中消毒剂余量限量要求;水质非常规指标,其中有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这两个特殊项目,由于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可通过饮用水传染并使人致病,普通人对“两虫”疾病普遍易感染,对免疫力低下或者缺陷甚至会危及生命。两虫问题严重威胁着人们的饮用水安全,成为重点防治的公共卫生疾病。  饮用水检测:《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537-2008)是针对天然矿泉水的标准规范。




饮用天然矿泉水定义为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天然矿泉水的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根据二氧化碳分为天然矿泉水、充气天然矿泉水、无气天然矿泉水和脱气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的检测标准指向的检测方法为《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 8538-2008 ),矿泉水生产企业要进行年检,矿泉水水源年检两年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其矿泉水注册登记证自行作废。其中还规定达到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和《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CB/T 8538-2008 )中的各项指标。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检验报告有固定格式,出其报告按《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537-2008)照附录A编制。此类饮用水检测的限量值,涉及56项目,如:锂、鳃、锌、碘化物、偏硅酸、硒、游离二氧化碳、溶解性总固体八项界限指标至少应有一项(或—项以上)符合GB 8537-2008表2的规定。




该项饮用水检测标准还规定,检验项目如不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 CB 8537-2008)标准要求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量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除外,按其规定指标判定。  




饮用水检测:《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是针对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水质检测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水的指标要求、仪器、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贮存、包装、运输、标识要求和检验方法。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感官指标有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理化指标包括,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等;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后两项限值不得检出。




饮用水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19298 -2014)代替《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298-2003)及第1号和第2号修改单,范围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但不适用于天然矿泉水。检测方法指向GB/T 5750、GB 2762、GB 4789.3、GB/T 8538。对比《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298 -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 19298-2014 ) [7明显区别就是污染物限量符合C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2)规定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其中涉及饮用水有如下,铅:包装饮用水≤0.01 mg/L;镉: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0.005 mg/L,矿泉水≤0.003 mg/L;汞:矿泉水≤0.001 mg/l;砷:包装饮用水≤0.01 mg/L;亚硝酸盐: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0. 005 mg/L,矿泉水≤0. 1 mg/L;硝酸盐:矿泉水≤45 mg/L,。




饮用水水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要保证水质质量,必须要做好饮用水检测工作,月检、季检、年检等,加大检测力度。